卧羊听风 发表于 2024-3-12 19:01:49

只要登记在同一个户口本下,就有宅基地使用权?

看到一个案例,说:只要登记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就有这个户口本所在的宅基地,有使用权。既使宅基地证上没有名字。



这个恐怕不对吧。法律要明确下来。搞的不明不白的,不好。
宅基地证上,记载的名字,才拥有所有权。没有记载的就没有。和户口本没有任何关系。
户口本上的名字,不等于就拥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比如,一个女的嫁到男方家来了,户口也迁到同一个户口本下了。然后,就对男方家的宅基地使用权,就自动享有了。
这个不可能吧。本人表示反对。如果是这样,应当修改法律。
女方对宅基地,和地上房屋没有任何英贡献,就因为在同一个户口本下就自动获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所有权,以及地上房屋的所有权。
这也太不公平了吧。不离婚还好。要是离婚呢?她不是要白拿走一半?


照这么说的话,女方只要迁出父母那么的户口本,然后,原村的宅基地证上,就算有名字,是不是也自动失去原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呢?


法律应当规定明确。
宅基地使用权证上记或者土地证上,记载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没有名字,就没有。
稀里湖涂,可不行。


心不在焉矣 发表于 2024-3-13 00:25:11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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