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bc 发表于 2024-4-26 15:59:36

如果事前不告知房东,应该算盗窃,偷电是重罪,必须维权

义乌数字电视 发表于 2024-4-26 17:19:33

尊敬的黄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诉求我中心高度重视,接到您第一次诉求就指定专人与您沟通协商解决,设备已按您的要求拆除。关于您提出的赔偿诉求,前期,我中心工作人员仔细测算数字电视设备的实际用电量,广电设备满功率一天为25瓦,一天的用电量为0.6度,按目前国家电网电费收费政策规定,第三档为每千瓦时0.838元,我中心按照第三档电费收费标准对您进行赔偿,给您提供了我中心的解决方案,同时,通过社区、调解中心第三方机构出面与您协调,但您不愿接受调解。您要求我中心按每天电费3元的标准赔偿诉求不合理。后续,我中心将继续与您积极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如仍有疑问,可联系义乌数字电视客服热线96371。

猫头鹰妈妈 发表于 2024-4-26 17:54:49

呵呵

鲜花盛开 发表于 2024-4-26 18:04:06

这个回复的意思是补回来就好了,有点好笑

凌云一号 发表于 2024-4-26 18:08:57

说的比唱的好听,我们老百姓用一下你们的电是偷,你们用我们老百姓的电被我抓到是只要付电费就行了,凭什么我要給你们广电垫付16的电费。况且16年前的物价与现在的物价一样吗,你是猴子派你来搞笑的吗?况且如果不是被我逮到你们将一直用着我的电,协商调解不是同意把设备移掉的吗,现在怎么还立在我家楼下?调解不是叫了社区工作人员,从原先的3元一天共17520元调解到10000元了吗,你们当放屁啦,搞笑,

虎虎生风如大猫 发表于 2024-4-26 18:16:50

支持

群龙无主 发表于 2024-4-26 19:59:13

掀开屁股让别人看看,叫义乌的《同年哥讲新闻》来讲给全义乌的老百姓听听,让老百姓来评评理

土哥 发表于 2024-4-26 20:18:31

政府部门应该用约束老百姓的那一套来约束自己

三口付侬 发表于 2024-4-26 20:26:39

让《同年哥讲新闻》叫上《老娘舅》来评评理

8992sactbs 发表于 2024-4-26 21:05:06

政府部门应该用约束老百姓的那一套来约束自己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广电局你这是什么神仙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