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羊听风 发表于 2024-4-27 11:18:55

对药品经营许可的例外!

风油精、创可帖,是药品。但是,禁止小卖部出售,没有什么必要。



小超市散布于城乡之间,为当地群众提供服务,售卖风油精,创可帖,是方便群众。


为一点小东西,去药店,或者医院买,没必要吧。每个村,每个小区都有小卖部,但不一定都有药店或医院。


对,风油精,创可帖,这种生活日常常用的东西,也没有安全问题的东西 禁止在 超市售卖,没有必要吧。


风油精、创可帖,这种小东西,或者不太会用于违法犯罪的东西,没有必要非要禁止。


可以作为不必取得经营许可的一种例外。

卡巴是鸡 发表于 2024-4-27 11:52:11

对药品概念太模糊导致的,风油精还能理解,创口贴,纱布,镊子这些我觉得就是个护理日用品,跟女人用的姨妈巾一个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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