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1972 发表于 2024-7-11 13:38:07

希望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推动一下这个案件。

19761972 发表于 2024-7-11 13:45:41

如果对社会公平感到绝望,对依法治国感到绝望,对公检法系统感到绝望,就不会向你们求助了,希望领导们维护一下底层老百姓的希望之光,在法治框架内解决这个事情,而不是依照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让老百姓走投无路……

林tml 发表于 2024-7-12 16:08:35

狂汗,凑合活着吧!

我来自乡下 发表于 2024-7-12 17:06:09

三花聚顶 顶顶顶

132 发表于 2024-7-13 19:28:05

说得好

19761972 发表于 2024-7-14 06:35:46

还是没动静啊

19761972 发表于 2024-7-14 07:06:45

记得前两年治理顽瘴痼疾专项行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受立案后不依法告知的;受立案后不依法及时开展实质性侦查(调查)取证工作的;行政案件应处理未处理或降格处理、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行政拘留的;不符合调解范围而以调代处的,选择性、趋利性执法办案,对有罪、无罪的证据主观上不主动收集,导致案件处理不公的。
我反映的问题是不是符合专项行动的内容?

金子128 发表于 2024-7-14 07:19:05

具体事实和证据?

132 发表于 2024-7-14 10:31:13

说得好

19761972 发表于 2024-7-14 12:51:26

回复“金子128:具体事实和证据?”:半年前已经向派出所提交文字材料报案,阐述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至于后续侦查调查,补充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正是执法人员应该做的工作,普通老百姓做好配合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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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致义乌市公安局,义乌市政法委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