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志 发表于 2024-8-5 08:53:41

投诉义乌市人民法圆无人管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s.app.cnyw.net/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义乌市人民法院佛堂法庭在2023年1月收到本人起诉状,至2024年4月未立案,从4月投诉至今,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6条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必须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有权提起上诉,现佛堂法庭庭长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6条规定,要求处理佛堂法庭庭长,《根据法官惩戒条例》第44条第6项,对拖延办案有明确规定,向义乌市人民法院要求处理,要么不回复,要么回复牛头不对马嘴,推诿扯皮较历害,请看下图,投诉要求立案这样答复,投诉要求处理法官也这样答复,向义乌市纪委85512388投诉,答复不归他们管,难道法官违法就没人管了吗?</p><p>&nbsp;</p><p class="empty_paragraph">&nbsp;&nbsp;</p>    <!----></div>            

宣儿 发表于 2024-8-5 09:04:03

成珊珊吗?

六石山 发表于 2024-8-5 09:54:47

法院必须大改革,案件积压严重。一方面就业压力这么大,为啥不多招人,法官工资起诉费又用不完,不够可以提高起诉费用,百姓也愿意,可百姓拖延时间倒等不起。时间压缩到一个月内结案,不是不可能的。多招人又能解决案件积压,既能解决就业。

王同志 发表于 2024-8-5 11:21:55

不是不解决,而是故意拖延,其中的猫腻得不到证据不敢说而己

哈哈哈借借 发表于 2024-8-5 16:33:51

哈哈,佛堂法庭什么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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