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1本真 发表于 2024-8-11 11:34:15

有邻居实在看不下去如此野蛮的掠夺行为,出来仗义执言:你们有什么权力随意拿走私人物品,种植摆放花草,是我们邻居们同意和认可的!东洲社区一名叫黄什么福(作威作福)的工作人员则蛮横地叫嚣:小区公共区域是属于社区,我们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明明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L怎么就成了社区的了:dizzy:!难怪在这帮人眼里近二十年无偿占有着业主共有公共房产、设施是那么的理所应当!:funk:

一楼1本真 发表于 2024-8-11 11:50:34

试问下各位坛友:既然东洲社区的工作人员认为小区公共区域是属于社区的,作为业主是否可以这样认为物业负责的是公共区域,物业费的收取对象是否该是社区而非业主的房产面积,因为业主的房产面积根本没享受到物业的服务!

一楼1本真 发表于 2024-8-11 11:58:25

再而言,业主们养着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却充当走社区的走卒,这不是白眼狼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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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人祸比天灾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