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
查看: 4082|回复: 9

[社会] 偷菜摔伤,却要菜主赔8万?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21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万

主题

4万

回帖

43万

积分

实名认证会员

Rank: 8Rank: 8

积分
433318
金钱
251101
威望
15531
精华
11
注册时间
2015-5-5

K歌达人

发表于 2024-6-15 20:2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重庆一老太潜入菜园偷菜,被菜主发现后便逃跑,追赶过程中老太意外摔倒受伤住院,菜主是否需要对老太的受伤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驳回“偷菜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2年10月21日21时,黄某在查看菜园时发现王某正在偷采其种植的香菜,遂发声制止。王某听到声音后立即逃跑,黄某随手找到一根木棍开始追赶,过程中王某意外摔倒致伤。

 

10月24日,王某因伤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右肱骨大结节骨折,其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王某认为黄某持棍对其追打,致使其摔倒受伤,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并未举示证据证明黄某持棍追打,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王某住院的病历上也没有用棍击打致伤的伤情诊断,由此可见王某的受伤与黄某的行为之间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同时,黄某采取的喊叫、追赶等行为并未超出一般人的合理预见范围,故判决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审理后,判决驳回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 法官说法

 

行为人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应从行为人的过错、行为的违法性、发生损害结果、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判断。本案中,黄某的制止、追赶行为与王某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所以黄某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因情况紧迫可实施紧急自助行为。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涉嫌侵害黄某的财产权,黄某为防止事后无法举证和追索,致使自己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制止王某并追赶的行为未超出合理限度,属于合法的自助行为。

 

此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在日常生活中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王某的偷菜行为是道德与法律均不宽容的行为,不能因为“谁受伤”而判“谁有理”,也不会因为“谁哭闹”而判“谁有理”。

 

司法不会让任何一个守法者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或过错买单。任何人也不能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

 

 

 

 

来源:人民日报综合法治日报(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段棱 张碧娟)、@星视频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elite721 2024-6-17 17:39 +1
风轻云淡ojq 2024-6-16 22:53 +1
江边走高跷 2024-6-15 20:24 +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43 天

[LV.9]以坛为家II

79

主题

2万

回帖

1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65584
金钱
109257
威望
874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6-3-1
发表于 2024-6-15 20:24: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思维乱套了,法律可不能瞎弄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一星微光 +1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230

主题

8440

回帖

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4527
金钱
36966
威望
1512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6-5-19

美食达人

发表于 2024-6-16 08:23: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法律是人性的最后天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0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6

主题

9040

回帖

1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4263
金钱
50987
威望
247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1-4-10
发表于 2024-6-16 08:26: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2

主题

2201

回帖

2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0689
金钱
10861
威望
10
精华
0
注册时间
2018-5-15
发表于 2024-6-16 08:3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法将不法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义乌稠州论坛

关注公众号

下载客户端

客服热线:9:00-16:00

0579-85099500

公司名称:义乌好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人力资源产业园10楼

浙B2-20070208-3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15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23号
Copyright © 2024 义乌热线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