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通报2023年度“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单位,义乌连续七年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
这些荣誉
是对义乌生态环保工作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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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义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力打好“清新空气”巩固提升战、“碧水提质”攻坚战、“净土清废”安全保卫战、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战,以“美丽环境”激活“美丽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1800亿元。
印发《义乌市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统筹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减少污染天气三大攻坚战;完成VOCs源头替代、低效设施提升、复合布行业整治提升等年度治气任务;加快推进三大“绿岛”项目;有序推动移动源综合治理,实施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把好机动车检验机构年审关。
强化重点断面水质保障,针对塔下洲汛期污染强度,制定“一点一策”工作方案,建立调蓄水机制,规范涉水工程监督管理,推动上下游联动治水。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完善“千吨万人”划分方案,深化“污水零直排”省级星级工业园区建设,指导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现全面提升,成功创建为第一批浙江省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
持续推进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强化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防控,落实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防治责任,督促企业开展地下水管控方案编制,建立危废固废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危险废物转移的全过程监管,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创建,建成投用RDF燃料棒项目,拓宽工业垃圾资源化利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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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优良率(AQI)94.2%,空气质量连续6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市8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III类或优于III类,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创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现生态环保领域国家级荣誉“大满贯”;
荣获省四星级“无废城市”、美丽金华建设及浙中生态廊道建设优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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