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浙江金华一网友发视频称自己独居,晚上在出租屋发现窗户上,发现一男子趴窗偷窥。
10月17日,义乌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该事件不实,造谣者杨某、包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通报全文如下:
10月17日,网传“义乌一独居女子被陌生男子从窗外凝视”,经警方查证为不实信息。
现查明,10月16日22时许,杨某(女,26岁)与男友包某(男,29岁)为博人眼球,故意策划由其男友包某假扮陌生男子,在其租住的房屋4楼公共阳台拍摄“被偷窥”视频,并发布至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后引发多家媒体和网民关注。
在媒体采访中,杨某未如实告知该视频系摆拍,并谎称“已报警,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恶意误导舆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杨某、包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前,该网友发文称,自己晚上在出租屋里时,发现窗户旁有一男子趴窗偷窥,于是跟上去质问对方。该网友还声称,“我刚搬过来两三天,住的是四楼,外面有个公共阳台,是整栋楼公用的,男子偷窥的样子很恐怖,也很吓人。”在接受津云记者采访时,该网友表示,其已经向辖区派出所进行了反映。该网友还向记者提供了自己与房东的聊天截图,以及公共阳台图片,并表示警察看到,联系房东后也同意更换房间了。视频发布后,该网友联系记者,称该视频系其和男朋友摆拍,希望可以下架。记者查询到,此前该网友在评论区回复“是否摆拍引流”评论时进行了否认,并表示是真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