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在福田一家企业上班,有7700元工资未支付。年初的时候去厂里讨薪,第一次去公司报警,民警让找福田尚经工作片,当天去尚经工作片后说联系公司,过了几天电话联系我说过去调解,调解不成。尚经片人员说他们只能组织调解没有强制执行权。因此我隔几天再次去公司讨薪,公司又报警,民警说让找劳动局。隔天我去劳动局监察大队一楼。工作人员说直接去福田街道就行了,那里有劳保所。于是我去了福田劳保所福田劳保所说联系尚经工作片看看,我就感觉不对劲了于是就走了。后来我在国家xing fang局反映,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总算受理了,对于工资一事,工资中有一部分是加班工资,我所诉求的加班工资全部是公司审批过的,我也提交了审批系统截图。但是公司向劳动监察大队解释说那些未发的工资已经给我补缴社保个人应补缴的部分了,我向劳动监察大队说“公司是借口,这工资本来就是离职时候就应该结清的。现在他们已经拖欠工资违法了,他们得先把工资给我,至于他们说的补缴社保个人应补缴部分,他们可以另行向我索要”。监察大队不支持我说法并出具了义人社法复(2025)99号回复,后面我拿出了劳动仲裁关于违法辞退赔偿金的调解书,上面明确写明个人补缴的社保公司已经在违法辞退赔偿金里扣了。我拿此调解书给监察大队,监察大队说申请仲裁了他们就不能管了。我是五月初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具体几号不记得了,但是直至十月底还未做出裁决。我实在等不住万一公司破产我就拿不回了,于是就要求仲裁出具了终止审理书。光此仲裁我就跑了七次有了。昨天我去要求监察大队继续处理了。公司对未发还有金额都是认可的你们也知道,要起来怎么会这么难?还要再跑几次?公司破产了我向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