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就以下几点:1.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应当以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数和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确定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不得与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等挂钩。
2.分配生录取不得限定排名位次,原则上不得划定录取基准分数线。如因辖区内初中学校发展不平衡,确需划定基准分数线的,应当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划定,并确保分配到校的名额录取率不低于95%
3.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比例不得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2025年起,分配生招生比例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70%。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分配生招生名额。金华地区作为试点2025年起是85%。
4.学籍要求。具有浙江省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生招生。各地各校不得以非当地户籍为由限制学生参与分配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