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六一”儿童节,义乌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批涉及儿童消费安全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醒全社会关注,共同为儿童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民办学校多收近85万元学费
2021年8月,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学生家长举报,称义乌市某民办学校不执行政府定价,私自多收学费。
执法人员前往该学校检查,发现该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其收费列入政府定价内容。
经查,该学校并未执行政府定价,不同年级以高于政府定价1000元-18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学费。至案发之日止,该学校以高于政府定价多收取学费849400元。在调查期间,学校已主动将上述多收取的学费全部清退学生家长。
该学校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学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不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254820元”的行政处罚。
严查假冒伪劣学生用品
2022年3月,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前往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草湖塘工业区某企业进行检查。在该场所内发现近似侵权“MAPED”商标的橡皮擦,包装盒以及标签纸若干。
经查,2022年3月初,当事人尤某购进了一批廉价近似侵权“MAPED”商标的包装盒及标签纸,后其安排人员对采购上述包装盒、标签纸用于橡皮擦生产,准备将生产好的橡皮擦出口销售。至案发日止,当事人尤海涛共生产近似侵权“MAPED”商标的橡皮擦591480粒,剩余未生产的近似侵权“MAPED”商标包装盒2656个,标签纸141800张,上述近似侵权“MAPED”商标的橡皮擦、包装盒、标签纸均未售出,被查获在案。
尤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尤某制售侵权橡皮檫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没收全部近似侵权橡皮擦、罚没3.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重点产商品开展产品质量抽检,严控产品质量风险。2022年3月,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对在某次抽检中被判定不合格的义乌市某伞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
该企业生产的果冻晴雨伞,在抽检中发现防雨性能项目不符合GB/T 23147-2018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法,企业对检测结果无异议。防雨性能是晴雨伞的主要功能,该指标不合格,直接影响产品的遮雨效果。经查该企业生产的该批次雨伞已全部通过天猫旗舰店售出,无法召回。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假冒产品侵犯了知识产权持有人权利的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假冒产品往往还伴随着产品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极易为使用者带来安全风险,必须严查严惩。
“红糖馒头”中违规添加甜蜜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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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5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流通领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义乌某面馆生产加工的红糖馒头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安赛蜜指标均不合格。12月2日,市场监管局依法向该面馆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对于检验结果无异议。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国家对于各类食品中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及计量有明确规定。甜蜜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添加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在食品中添加甜蜜素可以直接减少红、白糖的用量,达到节省成本的目的。但是根据国家规定,甜蜜素被禁止使用在馒头制作上。
经查,该面馆以16元的价格采购了一袋名为“新时代清甜素”的食品添加剂,并用于红糖馒头的加工制作,涉案馒头的不合格指标均由添加该款食品添加剂造成。至被查获,当事人共生产销售含该款食品添加剂的红糖馒头512个,售价1元/个,合计违法货值528元,违法所得528元。当事人加工销售不合格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儿童和学生食品、用品质量安全监督,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儿童用品环境,守护好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
来源:中国义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