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2月向义乌篁园商博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奔)申购位义乌市稠城街道工人南路17号商铺(建筑面积约45.48平方,购买总价3954117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于2021年1月18日前付清款项1984117元,剩余1970000元办理了贷款手续。按合同约定应于2021年12月31交付。到交付时发现店铺的现状与预购时平面图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如图),所购商铺被人行通道楼梯井房堵得严严实实(门面8米、楼梯井房宽9米多),严重影响了该店铺的实际使用价值,致使无法接收。和开发商联系沟通,反馈说楼梯井房在红线范围外,属于市政设施,红线外规划不属于他们能够控制。我们花几百万买房,背着20年房贷,半辈子心血,与开发商公司多次交涉,简单一句政府规划敷衍我们,谁能心疼我们、为我们负责??强烈要求政府出面纠正错误,帮我们挽回损失!!!现要求退还义乌市稠城街道工人南路17号商铺,退还购买全款并按合同违约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