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家拆迁分房,我老婆是独生女,户口未迁,我是农村户口。我老婆嫁入我家,生有两子,大儿子户口在我这边,小儿子户口在我老婆家。现在要分房,我老婆家那边的拆迁办同志表示若我与我大儿子想要分房,必须签一张入赘证明,否则没的分。
问题1:有没有具体的文件,签了这张入赘证明,我与我大儿子才能分房。
问题2:若确实有这个政策要求,我去签了这个证明,是否涉及政策的不严谨(实际我不是入赘)。
问题3:若确实有文件要求,我签了这个入赘证明,我的两个儿子总共分的140方还是210方。请精通政策的朋友解惑一下,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