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女,在义乌有车没房,现在准备结婚了,房子是男方出首付,婚后我们两个人共同还贷,买房前我要求加上我名字,因为这样算是公平合理的,因为房贷也有我还的一部分。
但是男朋友的意思是他自己还,不写我名字,我赚的钱自己支配就行,这一下弄得我有点懵了,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他现在工资6500,我将近一万,他一个人还肯定有压力,现在他自己来还肯定是不现实的,我是觉得婚后我拿出一部分,或者每个月轮流还,这样夫妻没有压力,或者是我们办个共同账户,房贷以及生活开支都从这里面出 ,剩余的部分自己自由支配,所以我觉得可以两个人共同还贷款,每个月发完工资都往共同账户里存一笔钱,自动扣除就行了,当然加我名字也比较合理,但是他不知道是为了面子,还是有其他想法,就是不同意。
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们家庭条件都一般,现在被他这一说,也拿不定主意了,好像我有什么不好的想法一样,真的很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