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通知
对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
基数和比例
进行调整
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为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金华市2024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即31398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即2260元。月缴额最低为226元(单位、个人各113元),最高为7536元(单位、个人各3768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三、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至12%,缴存单位可在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可在10%至24%区间内,自主申报缴存比例。
四、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调整实行网上申报,缴存单位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确有困难无法网上申报的单位,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5日。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三)2025年8月1日起,对缴存基数未达下限的职工,中心按有关规定将缴存基数上调至下限。
(四)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五)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在职职工。
缴存单位
如何网上申报
手把手教你
1.浏览器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账户登录”
2.定位“浙江省”后,在搜索栏输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5.按图所示点击“同意授权”,经办人打开手机“浙里办”人脸认证
6.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选择“缴存基数调整”后点击“确定”
7.按图所示选择“缴存地”“单位账号”“缴存比例”后点击“新增”
8.输入“职工身份证”“姓名”“职工个人账号”“新缴存基数”后点击右下方的“确认”

来源 |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公司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