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咨询
儿童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条件和途径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儿童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3种情况,符合任一情况即可办理:
儿童本人已办理了居住登记,但不满足连续六个月,父母一方持有我市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儿童本人已办理了居住登记,但不满足连续六个月,已在我市就读满六个月。
自2023年12月12日起,公安机关在金华市域范围内启动《浙江省居住证》互通互认工作,对金华市域范围内居住登记时间也予以认定。因此,持有金华市域范围内发放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在金华市域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的流动人口,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与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在义乌市申报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或转换义乌市公安局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注意:流动人口在义乌居住,首先需要办理的是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简称“居住登记”),这是流动人口应尽的法律义务。在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浙江省居住证》,请大家不要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混淆。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79-8991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