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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义乌鲁某、王某、何某、虞某,违法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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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6 14:49: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电动自行车

是许多人出行必备的交通工具之一

但私自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

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不仅危险,而且违法

 

义乌交警

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在查处过程中

发现个别商家为了利益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案例一

 

2024年5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福田中队民警在城北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非法改装嫌疑,加装了后座以及两侧置物架,而且为了增加续航,还改装了电池,将原本的一个锂电池改装成两个铅酸电池。在查明了提供改装服务店家之后,民警前往调查,后查证该店家确有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商家鲁某供述,自己为了能卖出更多电动自行车,先给顾客上牌,上完牌后再按客户要求进行改装。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经营者鲁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案例二

 

2024年5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廿三里中队民警在金鳞北街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加长了后座。在查明了提供改装服务店家之后,民警前往调查,后查证该店家确有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商家王某供述,这辆车是2022年10月出售的,当时自己为了能卖出更多的电动自行车,先给顾客上牌,上完牌后再按客户要求进行改装。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经营者王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案例三

 

2024年5月23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稠江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加装了前置物筐、后座置物架以及车两侧置物架。在查明了提供改装服务店家之后,民警前往调查,后查证该店家确有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商家何某供述,顾客来买车时先给顾客上牌,上完牌后再按客户要求进行改装。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经营者何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案例四

 

2024年5月24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东中队民警在南山路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加装了遮阳伞,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该车还改装了电池,由原来的4个改装成5个。在查明了提供改装服务店家之后,民警前往调查,后查证该店家确有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商家虞某供述,顾客来买车时先给顾客上牌,上完牌后再按客户要求进行改装。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经营者虞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来源 | 义乌交警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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