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商苑小区*******(陈*根),身份证号3307251964012*****.手机号1515795****。本人在2024年2月份办理退休。按照法律程序和投保条例,不再向投保人扣去任务费用。但是税务部门由社保局指令。分别在2024年4月8日和6月7日共计扣款6笔,每笔791.4元,共计人民币4784.4元。发现乱扣费时,本人向有关部门反应和稠州论坛压力下,现以退回本金。社保局行为失去了民心,民情,民意和信誉。现在社保局和税务部门当作没发生过。如果换个角度,我拿了这些款项,公安肯定论定骗保罪论处。曾经十八大有四个坚持和八项规定。同时明确指出,人民群众利益,大于一切。人民群众反应问题,要重中之重。老百姓反应问题无人管,(有句顺口留乌鸦一团黑,何时为百姓办实事)。明显社保局做错了,要我买单。只准他们放火,也不准百姓点灯。法制社会,人人平等。请求相关部门,严查社保局乱收费,乱扣费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