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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在家的女生小陈和另外3名同学想找兼职,赚点零花钱。小陈在QQ群中看到“电话客服,时薪200元”的兼职广告,便联系对方。对方让小陈准备两部手机,一部手机安装指定App接收任务,另一部手机用于拨打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电话拨通后,小陈只要将两部手机放在一起,无需其他操作就能每小时获得200元报酬。 就这样,小陈开始了“电话客服”的兼职工作。短短两天时间,小陈就赚了1500元。随后,小陈拉上同学一起做,4个花季少女就这样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诈骗分子大多藏身境外,他们会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诱使求职者在国内租房搭建虚拟拨号设备实现远程操控手机卡,给国内受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来实施诈骗。通过这些虚拟拨号设备将境外电话转化为境内本地电话,增大了迷惑性,导致受害人更容易被骗。 高中毕业生小黄在网上看到一则兼职广告,“日薪千元”几个大字让他立即在线咨询。得知只要帮忙取钱、转账就可以拿提成,他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给了这家“公司”。当小黄还沉浸在发财梦中时,民警找上门告知,其因为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跑分”,并在过程中提供刷脸、取现等帮助,已涉嫌帮信罪。“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诈骗分子骗来的赃款,需要通过渠道“洗白”才能真正到手使用,俗称“洗钱”。涉及“洗钱”的兼职有多种,比如提供银行卡帮助转账;到银行取现、上门到他人手中拿钱,再转给上家;按照上家的安排,去实体店购买黄金、手机、烟酒等实物,再寄到指定地点。这些兼职有时候会伪装成招募商场代购等形式,隐蔽性较强,不少大学生上当。凡是需要使用自己个人银行卡给他人转账的兼职,很可能是帮诈骗分子“洗钱”。高中毕业生小张看到网上有人以每张500元的价格收购银行卡,这对于处在求学阶段又缺少收入来源的他来说,无疑是笔可观的收入。于是小张拿着身份证去银行办了4张银行卡。转手交易后,他获得了对方支付的2000元。一年后,民警找上门将其刑事拘留,原来犯罪分子将他的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法院依法判处小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1年。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或是充当线下“卡头”“卡贩”,为了一时利益变成诈骗分子的帮凶。殊不知,就是这些被卖出的大量“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缺零用钱的大学生小陈,想利用暑假在网上找兼职,被一份标注着“线上推广经理”的工作吸引。“线上客服顾问”定期提供一批电话号码及微信群二维码,让小陈按“客户名单”逐个拨打电话,并告知“客户”添加指定微信、QQ等网络通信方式便可获得提成。直到民警找到小陈时,小陈才意识到自己早已沦为诈骗分子“引流”的帮凶。 诈骗团伙招募“话务员”,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好的话术,按照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自称各类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这种工作就是诈骗引流行为。 诈骗团伙雇佣所谓“地推人员”在超市、商场、菜市场等人流聚集处,以电商、生活类App推广的名义,摆设扫码免费送礼的活动,让普通用户转发他们指定的广告到微信群内。很多没有防备的人同意参加活动后,“地推人员”会直接拿用户手机操作,将这些含有兼职招聘、刷单类诈骗引流信息的“广告”转发到多个社区生活群、家族群。这些引流广告的广泛传播会吸引更多相信兼职信息的潜在受害者,他们通过群里分享的链接或二维码接触到诈骗分子后,被诱导开始刷单、兼职做任务,最后一步步上当受骗。 这些所谓的兼职工作其实是帮诈骗分子进行引流,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做准备。 提高防范意识 学会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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