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义乌做电商的外地人,前几年在义乌江东街道江南四区132幢1号租了一层房子用于办公居住(年租金4万元),房子将于今年12月17日到期,今年因为发展需要,我们于2024年11月2日把仓库搬了,11月10日把住房搬了,房子内部全部贴的复合板,4年租期下来,办公区磨损磨花了,露出里面的碎末状物质,我们应房东要求做了协商赔偿,关于这个地板问题,我们去看房的时候房东说是木地板,我们也告知了房东房子要用来办公的,我们租进去没多久这个底板开裂起皮发白有磨损了,跟房东反映房东没有提过要求照价赔偿,搬家的时候房东要求赔偿,我们认了,自觉协商做了赔偿,水电费缴清。
搬家后因为仓库和住房整理需要大量时间,持续了好几天,平时要工作,下午和晚上要接小孩,垃圾站只能晚上丢这种垃圾,我们只好选择周末去打扫卫生清理剩余生活垃圾,住房房东一直打电话发微信催促尽快清空房子交出钥匙,在房东的要求下,我们于搬家当天给了房东大门钥匙,经过两次清理打扫,房子内东西基本清理完毕,昨天下午我老婆接小孩前去清理阳台上的花草后准备离开的时候遭到房东拦车阻拦,(有行车记录仪视频为证,社区监控也能看到),要求交出室内所有钥匙,要求把窗帘全部拆下来清洗(窗帘都没有弄脏),请问我们搬家的时候租期还有一个多月,我们没有反锁任何房间门,在租期内打扫卫生清理剩余垃圾有问题吗?在房东不退租的情况下有义务提前交出所有钥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