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之喜 ——也说执行难在某个平常的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是童XX的代理人黄刚律师吗?我是文成法院执行局的,有一个执行分配方案需要你们签字,什么时候方便?”“我是,我们在文成没有执行案件啊?”“是其他法院发参与分配函给我们法院的,被执行人叫金XX”“我知道了,金XX有财产吗?,据我调查,他名下没有财产啊”“他没有,他的父母名下有两套房子,之前他父母去世,金是继承人,法院把这两套房产拍卖了。分配方案做好了”。我算了一下,我们分得的,大约占本金的45%左右。这个案件从起诉到拿钱,过了大约7年。关键是客户到后面已经不报任何希望了。这也算是一个意外之喜吧。说到执行,说到执行难,真是我有故事你有酒,七天七夜说不完。在我的执行经历中,有通过谈判拿到钱的;有通过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拿到钱的;有通过拍卖拿到钱的;有通过抓人拘留拿到钱的…当然更多的是想了很多办法,花了大量的精力,依然分文没有。执行难,首先是执行的力量不足。虽然新的执行方式,科技手段层出不穷,但根本还是要有足够多的执行人员去落实。我之前的一个同事,是法院的合同工,他说执行员一年到头啥都不干,就做案卷整理装订,一年都忙不过来。也许夸张了点,但大差不差吧。其次,执行本身就是猫抓老鼠的过程。许多被执行人,在诉讼阶段就把财产转移了。用别人的银行账号,房产车辆过户到别人名下,然后夫妻也去办离婚。法院一查,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案件终结。实际上,被执行人马照跑,舞照跳,过的不亦乐乎。那怎么办?只要被执行人有钱,办法肯定比困难多。我的经验是要打击被执行人的七寸。有一个很顽固的被执行人,被抓了在拘留所也不拿钱,但过了3天,他老婆就来送钱了,因为他的客户联系不到他,许多业务做不了; 有一个拆迁户,有钱,拖了好几年,不还钱,我提了一个债权人代为分家析产的诉讼,因为房产证是她和儿子女儿共有的。他儿子还在上大学,案件一开庭,就把钱还了,她说不能影响儿子的名誉和前途。……执行这个话题太沉重,不是一篇文章能囊括的。一句话,出来玩,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出来。执行难,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先申请执行!也许你也会有意外之喜的。
作者:有花有酒春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