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禁止在浙中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区域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标志着该工程正式具备启动工程占地区域内实物指标调查的条件,项目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即将进入新阶段。

浙中水资源配置工程位于衢州市、金华市境内,是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要任务的大型引调水工程,已列入《水利气象领域“两重”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浙江水网建设规划》。
工程多年平均年引水量5.19亿立方米,工程设计引水能力31.1立方米每秒。项目建设对受水区生活用水供水安全、构建浙中水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停建通告”明确禁止在工程占地区域内开展建房、在建项目建设等行为,并对人口迁入等作出了限制。工程占地区域我市涉及赤岸镇毛店村、清溪村、山盆村、上吴村、柏峰村、赤岸二村、赤岸四村共7个行政村;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