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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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7 天前

人为堵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7 天前

路是大家走的,新做的路,比老路宽更顺畅才是应该的。庭院是为私人围的,若无历史文物保护价值,你有什么资格侵占路面?设计、规划、评审,你们的职业底线在哪?

江边走高跷 发表于 7 天前

从14米到7米多网上查不到公示、国家文件指导是支路必须大于14米,更何况这条路是整个小区的主干道。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通过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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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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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4米到7米多网上查不到公示、国家文件指导是支路必须大于14米,更何况这条路是整个小区的主干道。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通过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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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变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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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公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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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别让城市公共道路资源成了“私人领地”